滁州买房须知:买房后的房产三证包括哪些

2020-12-19 13:18:35    来源:楼盘网

买房不是一件小事,滁州购房者在买房后要记得办理房产三证,有了房产三证才能有法律上的保护,那么买房后的房产三证包括哪些呢?

滁州买房须知:买房后的房产三证包括哪些

买房后的房产三证包括哪些

买房以后会拿到很多的证件,最主要的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它们被称为房产三证。除了以上三种必须证件以外在购买新房时还会拿到的证书有:首付收据、购房合同,办理贷款的话则是会有贷款合同、公证费收据、工本费收据。

以下依次说明:

1、《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2、《房屋契证》:房屋契证又称为是一种完税凭证。从一般意义上讲,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3、《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

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丢了怎么补办

买房都要经历一个漫长的等待和办理各项手续的过程,时间一长、过程一复杂,难免会出现房产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等材料遗失的情况。待翻箱倒柜确信找不回来之后,该怎么补办才是正事。

1、购房发票丢失

购房发票也分不同种类:购房1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如果购房发票丢失,需要提供经过税务机关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否则不能提取公积金。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全款发票)。

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在房屋交付后会拿到总房款的购房发票,不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

如果丢失的就是全款发票,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年×月×日开具××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 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但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2、购房合同丢失

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若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3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到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若此时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3、房产证丢失

办理遗失补证需要的材料:

①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②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③申请补办报告;

④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⑤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⑥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⑦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⑧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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